关于“管理体系的组织环境中增加气侯变化”的通知

管理体系相关获证组织:



为落实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关于转发IAFISO在管理体系标准中增加对气候变化考虑的联合公报及相关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CNAS通知"),现转发CNAS通知相关内容,请各管理体系获证组织予以关注,并按照CNAS的通知要求与建议开展工作。


一、ISO管理体系标准的增加内容如下:

1、4.1条款增加组织应确定气候变化是否是一个相关的因素

2、4.2条款增加:有关的相关方可以有与气候变化相关的要求


二、为落实上述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管理体系获证组织应确保在自身管理体系的建立、保持和有效性中考虑了气候变化的因素和风险进行分析和管理。

2、管理体系获证组织宜分析并确定气候变化与自身管理体系是否相关性:

2.1如果不相关,应有合理理由进行说明。

2.2如果相关,在管理体系标准范围内风险评价中应予以考虑;

3、若获证组织同时运作多个管理体系(如Q/E/S/及其他管理体系),每个体系均应分别就其在每个管理体系标准的范围内涉及的气候变化及风险进行分析和管理。

以上内容,组织可形成成文信息,按照管理体系标准要求进行监视和测量。

三、现场审核要求

中实认证后续现场审核4.1条款和4.2条款内容过程中,将关注管理体系获证组织在自身管理体系建立、保持和有效性中,是否考虑了气候变化因素和风险的充分证据。 


四、对本次所提出的要求,无需发放修订的新的认证证书。


此项实施日期:2024年9月01日

 

附件:关于转发IAF 和ISO 在管理体系标准中增加对气候变化考虑


中实国际认证检测(深圳)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